广州开发区促进金融业发展的“金镶玉”政策措

    2020-04-08 16:35
    近日,《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通过审定。《措施》沿用了该区“金镶玉政策”体例结构,从项目落户、发展壮大、并购重组、场地购置等诸多方面对落户该区的金融机构予以大力扶持资助,金融机构总部落户最高可获近亿元区级奖励,此外还将视金融机构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给予经营贡献奖、高管人才奖以及场地补贴奖励。共计10条,被业界誉为“金融10条”。 据悉,这是目前粤港澳大湾区综合扶持力度最大的区级政府的金融产业扶持政策,将为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特色金融新高地提供强大支撑,同时也将为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增添新的动力。
    最高可获近亿元区级扶持资金
    “金融10条”对落户的金融机构从落户奖励、经营贡献、高管人才、发展壮大、并购重组、场地补贴等方面予以重奖,旨在加快引进集聚各类金融要素和金融资源,着力增加金融有效供给。项目落户奖对法人金融机构、一级分支机构(地区总部)及商业银行专营机构、金融市场交易平台、法人金融类控股(或集团)公司等六类金融机构给予奖励,奖励重点倾斜中小型金融机构。若叠加广州市级相关奖励政策,落户该区的金融机构累计所获各类扶持资金将超过1.4亿元。
    经营贡献奖对法人金融机构前3年给予地方经济贡献100%的奖励,后2年给予地方经济贡献最高70%的奖励;对法人金融机构一级分支机构(地区总部)及商业银行专营机构前3年给予地方经济贡献95%的奖励,后2年给予地方经济贡献最高70%的奖励。
    对新兴金融机构(含小额贷款、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机构)开展相关业务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场地租金补贴参照了“黄金10条”、“美玉10条”、“风投10条”等一系列产业扶持政策标准,对金融机构购置或租赁办公用房且自用的给予场地补贴,购置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租赁每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金融10条”的另一大板块是对区内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给予奖励,支持企业开拓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等直接融资渠道。该政策对企业挂牌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新三板、境内外交易所上市、上市再融资、发行债券、并购重组等多方面予以奖励,累计奖励金额超过1000万元。此外,对金融机构和区内企业的并购重组予以大力扶持,通过并购交易奖励、并购中介服务费用补贴、并购贷款贴息等方式,鼓励企业积极进行产业链横向、纵向整合,借助资本市场力量加速做大做强。
    该政策还有一些极具创新性的条款。如对符合条件的私募证券投资管理企业,按其当年对本区地方经济贡献的25%给予奖励,每家机构每年最高奖励2000万元。
    广州开发区金融工作局负责人透露,未来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将围绕大力发展区域特色金融的目标,全面贯彻落实“金融10条”,进一步强化产业金融基础,突出科技金融特色,打造知识产权金融亮点,抢抓创新金融先机,加快构建特色鲜明的金融功能集聚区,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特色金融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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