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20条硬核举措 推进经济开发区创新提升

    2020-10-16 17:29
    10月12日,江苏省政府举办了“推进经济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新闻发布会,介绍和解读了江苏省日前出台的《关于推进全省经济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记者从会上获悉,《实施意见》提出20条“硬核”举措,推动全省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高水平推进开放合作、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加强协调配合,《实施意见》从5大方面提出了20条“硬核”举措,推动江苏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为江苏率先形成新发展格局、勇当全国科技和产业创新的开路先锋、加快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提供坚强有力支撑。
    据江苏省商务厅副厅长朱益民介绍,《实施意见》针对国家级和省级不同层级、不同管理类型和发展阶段的经济开发区,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比如,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中,对处于起步阶段、区域范围相对独立的经济开发区,托管代管乡镇(街道)的经济开发区,以及经过多年发展、产城融合度较高的经济开发区,首次提出了“分类菜单式”改革路径。
    《实施意见》突出开放发展。要求经济开发区在全力稳外贸稳外资的同时,着力优化外贸外资结构,提高制造业利用外资比重,提高对外贸易质量。重点引进跨国公司总部等功能性机构,探索建设外资总部经济集聚区;强化投资促进,对重大外商投资新设或增资项目,各地可按照其对地方经济社会综合贡献度给予奖励;对招商一线岗位人员,可实行特岗特薪。进一步优化完善经济开发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对成绩突出的开发区给予资金支持、优先申报国家级经开区等奖励。
    《实施意见》还突出改革创新,明确提出经济开发区要聚焦主责主业,优化机构职能设置,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实行扁平化管理,职能机构以下原则上不再设管理层级,编制、岗位和资源向招商引资一线和服务企业一线集中。同时,明确允许开发区开发运营主体在境内外上市、发展债券融资。有序推进整合优化,实行“开发区+功能园区”“一区多园”模式,被整合的园区管理机构可调整为职能机构性质的管理办公室。加大放权赋能力度,借鉴自贸试验区各项改革经验,推动相关领域省级管理权限下放。深化开发区区域评估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在产业升级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加快打造自主可控优势产业集群,推动产业链补链强链固链。支持建设重大科技平台等创新载体,对区内重大研发类项目给予优先扶持。推动发展数字经济,支持建设5G等新型信息基础设施。支持有条件的经济开发区建设商务创新区,提高服务业层级和水平。推动经济开发区绿色安全发展,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现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控率、安全风险评估完成率、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成率“三个100%”。
    (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