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开发区总部经济发展的建议

    2020-04-09 17:38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和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优化提升适宜总部经济发展的营商环境,切实提高总部经济发展水平,使总部经济成为开发区打造开放型经济发展先行区的重要支柱、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支撑、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领跑全省的重要支点。
    一、突出总部经济发展重点。依托现有产业基础,重点围绕高端装备、汽车及零部件、高端纺织服装等先进制造业,支持现有企业剥离转移非核心环节,鼓励大规模制造企业向总部化转型;围绕生物医药、物联网、集成电路、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金融服务、物流服务、信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推动总部企业跨界融合,加快培育一批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系统解决方案的总部企业,构建各具特色的总部经济发展模式。
    二、促进总部经济集聚发展。依托现有开发区科创园和V-park园区等载体,盘活存量楼宇,提升产业集聚、金融商务、科技创新、交通服务等功能,引导总部经济集聚发展。推动总部集聚载体整合资源、错位发展,支持科创园等重点区域建设功能定位清晰、产业特色鲜明的总部经济集聚区,鼓励有实力的龙头型总部企业建设 “园中园”。进一步推进高铁站点等交通枢纽建设,强化枢纽经济区的总部功能。
    三、大力培育本土总部企业。对业态模式新、发展潜力好的成长型企业进行筛选,建立总部企业储备库,加大在库企业培育力度。支持企业通过品牌、专利、标准和企业管理输出,构建总部在开发区的开放型企业组织体系;通过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营销方式,打造商业网络辐射长三角乃至国内外的总部企业。鼓励综合实力强、品牌影响显著的本土总部企业做大做强,发挥支撑和引领作用,发展形成一批市场前景广阔、规模效益明显并处于国内领先地位的航母级总部企业。
     四、积极招引国内外总部企业。结合产业转型升级需要,围绕产业链、产业体系与开发区综合服务能力的关键环节,发挥开发区地处长三角地理中心、制造门类齐全、科创资源丰富、自然禀赋好、营商环境优、市场开放程度高等优势,充分利用各类开放平台,组织开展总部企业专题招商活动,积极招引一批国内外知名、辐射带动力强的总部企业,推动产业向产业链、价值链高端发展。
    五、加快推动外商企业总部化。结合现有工厂和生产制造基地,形成“工厂总部化”的外商企业名录,有针对性地加以引导培育。鼓励企业积极拓展服务功能,进一步向开发区集中总部职能及相关要素,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推进总部化发展。加快建立有利于企业总部跨区域经营发展的利益分享机制,鼓励现有外商总部企业转型升级为区域性研发、物流、销售、售后、财务中心等功能性总部。
     六、鼓励总部企业拓展市场。鼓励企业通过直接投资、战略合作和企业并购等形式向外拓展市场,在更大空间里配置资源,以欧盟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重点设立境外研发机构、设计中心和高新技术企业,增强自主研发设计创新能力;通过延伸产品增值链条,引导总部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深化国际产能合作,扩大开发区总部经济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