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业园区土地闲置的成因及对策建议
当前,土地要素是制约工业园区发展的一大瓶颈,而许多园区在此方面都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土地闲置或未充分利用。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节地指标约束难。多数工业园区的招商引资合同中并未将投资强度、产出强度等效益作为跟踪约定,尤其是未标明产出强度不达的约束性举措,导致部分项目入驻后的“变脸”,甚至还招引不少圈地项目。二是工业用地供后监管难。一些工业园区在用地批后监管不到位,未及时掌握企业开工、竣工情况,且未实施工业用地专项验收标准,导致工业用地无法如期开工、竣工等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的情况出现。三是闲置土地处置难。因企业自身经营不善、发展方向调整,地方政府规划频繁变动及《物权法》保护等多种因素的掺杂,政府部门缺乏行之有效的收回闲置土地的措施和方法,导致闲置土地认定难、回收难。
进一步内涵挖潜,提高产出效益,加快实现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成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此,基层建议:一是明确高效利用土地发展思路。建立健全土地利用评价指标体系,以土地开发利用率、土地建成率、土地投入指标、土地产出指标、土地收益指标六个方面综合进行评估,力促工业园区土地利用与管理达到理性化、科学化。强化土地出让合同履约制度,综合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提高土地出让合同履约率,实施竣工复核验收制度。二是严格项目用地审批。将企业的投资实力、投资强度、投资规模、长远利益作为落户的审核指标。鼓励企业整体转产、部分转让、嫁接、合资、技术研发、技术革新改造、压缩绿化和辅助设施用地等方式促进退低进高。三是完善批后土地监管考核机制。将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纳入对国土资源、建设、规划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考核内容,强化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考核奖惩机制,将土地节约集利用水平、闲置土地处置率、盘活低效用地水平等纳入到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并与建设用地指标分配相挂钩。四是建立健全闲置土地处置机制。完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建立健全土地收回及竣工验收制度。设立闲置工业用地退出专项基金,用于闲置土地资源或建筑物的回购、改造、补贴以及相关配套支持等;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土地回购新机制,加快低效用地使用权规范流转;探索建立低效用地的倒逼机制,对存在闲置土地、低效用地的企业在能耗、金融信贷和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等方面予以一定的制约。
(苏州工业园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