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和市县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定了

    2020-05-06 09:11
    交汇点讯 政府部门要保障医疗卫生、科技、教育和交通运输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少不了财政资金的投入和支出,省和市县政府在这些领域“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近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医疗卫生、科技、教育、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并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
    规范政府间财政关系,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
    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涉及众多领域,是一个系统工程,被视为财税改革中“最难啃的硬骨头”。
    江苏省财政厅副厅长李建平表示,推进省和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是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内容。《改革方案》进一步理顺了江苏医疗卫生、科技、教育和交通运输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与此前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共同形成了“1+4”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政策体系,协同系统推进了江苏财税体制改革,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制度设计层面,《改革方案》较为成功地化解了当前省和市县政府财政事权交叉重叠、共同管理的事项较多,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清晰、不合理、不规范的问题。”财税专家、江苏省金融研究院副院长骆祖春研究员认为,《改革方案》明确划分了四大公共服务领域内的省与市县政府共同财政事权及支出责任,将极大推动四大公共服务领域内的政府职能转变进程,塑造出一个现代地方政府在政府治理方式上的应有的规范性的制度形态。
    省和市县谁的财政事权,谁承担支出责任
    把属于省级政府的财政事权抓全、抓实、抓好,把不应当管理的事务放手交给市县,《改革方案》明确了省和市县“谁的财政事权,谁承担支出责任”。
    李建平表示,一方面,省级政府重全局,坚持事权省定,明确省级政府在省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上的决定权;另一方面,通过有效授权,激励市县政府做好辖区范围内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和保障。比如,教育领域《改革方案》提出:“省统一制定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所需经费由省财政统筹省财政资金与市县分档按比例分担,其中:第一和第二档地区省财政分担50%、第三和第四档地区省财政分担60%、第五和第六档地区省财政分担70%。”
     “《改革方案》突出了省级政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职能,省级相应承担起均衡区域间财力差距的责任。”骆祖春说,《改革方案》的出台有利于适度加强省级财政事权,将关系全省政令统一、维护统一市场、促进区域协调、落实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确保各领域安全的重大事务集中到省,减少委托事务,以加强省域内的统一管理,提高省级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同时,骆祖春认为,《改革方案》出台后,以往资金分配“跑部钱进”“撒胡椒面”的现象将得到遏制,有利于营造市县政府自主作为、主动作为的外部环境。此外,对于市县自有财政事权及与省级的共同财政事权中的模糊地带,省级在加强事前管理的同时,给予市县政府放权,市县政府可自主确定特定公共服务事项的市县标准与水平。比如,医疗卫生领域《改革方案》提出:“对于医疗救助、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发展等不易或暂不具备条件统一制定省基础标准的事项,由省提出原则要求并设立绩效目标,市县据此自主制定本地区标准,省统筹省财政资金对市县给予适当补助。”
    配套措施足,确保啃下改革“硬骨头”
    值得一提的是,为确保改革顺利推进,《改革方案》还提出多项配套措施。
    于改革涉及省和市县多个政府部门,“协调推进”“市县分担”成为了保障改革的关键词。比如,科技领域《改革方案》提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协同推进相关改革。市县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和科研经费管理改革,不断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高效配置科技资源,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活力。”
    《改革方案》的保障措施还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与边界,引导和激励政府、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对四大领域的投入。李建平举例说,交通运输领域《改革方案》提出:“切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对能够市场化运作的交通运输领域事项,分类有序推进市场化改革,积极引导企业化运营,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促进社会资本加大对交通运输领域投资力度。完善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大力盘活存量资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断提升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