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发布《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规划》

    2021-01-04 16:59
    2020年12月29日,科技部发布《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规划》。《规划》提出,2025年,形成现代化、国际化的科技创新共同体;2035年,全面建成全球领先的科技创新共同体。
      具体而言,2025年,长三角地区科技创新规划、政策的协同机制初步形成,制约创新要素自由流动的行政壁垒基本破除。涌现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型企业家和创业投资企业家,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校、科研机构和创新型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超过3%,长三角地区合作发表的国际科技论文篇数达到2.5万篇,万人有效发明专利达到35件,PCT(《专利合作条约》)国际专利申请量达到3万件,长三角地区跨省域国内发明专利合作申请量达到3500件,跨省域专利转移数量超过1.5万件。
      2035年,长三角一体化的区域创新体系基本建成,集聚一批世界一流高校、科研机构和创新型企业。各类创新要素高效便捷流通,科技资源实现高水平开放共享,科技实力、经济实力大幅跃升,成为全球科技创新高地的引领者、国际创新网络的重要枢纽、世界科技强国和知识产权强国的战略支柱。
      《规划》从协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构建开放融合的创新生态环境、聚力打造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共同推进开放创新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其中,在协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方面,《规划》提出,共同打造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以上海张江、安徽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为依托,加快构建世界一流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和区域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网络,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升级和联合建设,加快硬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装置、未来网络试验设施、超重力离心模拟与实验装置、高效低碳燃气轮机试验装置、聚变堆主机关键系统综合研究设施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合肥先进计算中心建设,谋划筹建生物医学大数据、系统生物学、纳米真空互联、作物表型组学、光子科学、新一代工业控制系统、智能计算等前沿领域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为突破世界前沿重大科学问题、取得重大原创突破提供有力支撑。
      在构建开放融合的创新生态环境方面,《规划》明确,共塑一体化科技创新制度框架,探索建立长三角地区科技伦理协作委员会和科研诚信信息共享协作与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创新主体高效协同,围绕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生物医药、先进制造、物联网、互联网等高端高新产业,建立完善区域产业创新链;推动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和高效配置:联合提升创新创业服务支撑能力,构建一体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共建长三角创业融资服务平台;完善区域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体系等。
      在共同推进开放创新方面,《规划》强调,共建多层次国际科技合作渠道、协同实施或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加快聚集国际创新资源。国际大科学计划方面,围绕生命健康、资源环境、物质科学、信息科学等领域,集中优势资源,适时牵头和参与发起全脑神经联结图谱等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国际大科学工程。鼓励在生物医药、能源、先进材料、信息技术、空间天文与海洋等领域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依托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吸引全球科学家力量,开展联合研究,突破重大科学难题。建立国际大科学计划组织运行、实施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新模式、新机制,通过有偿使用、知识产权共享等方式,吸引国际组织、国内外政府、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及社会团体等参与支持大科学计划建设、运营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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