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实施全省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管理

    2021-07-02 15:48
    7月1日起,江苏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近日,江苏省政府下发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并在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力争2022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直接取消审批68项
    按照国务院部署,此次在全省范围内对涉及外资外贸、工程建设、交通物流、中介服务等领域6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直接取消审批,在自贸试验区对14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试点取消审批。取消审批后,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
    16项审批改为备案
    在全省范围内对涉及贸易流通、教育培训、医疗、食品、金融等领域16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在自贸试验区对1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试点改为备案管理。审批改为备案后,原则上实行事后备案,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确需事前备案的,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即可开展经营。改为备案的事项,原则上应在2022年底前纳入江苏省“多证合一”改革范围,确保企业设立登记与备案同步完成。。
    44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
    按照国务院部署并结合我省实际,在全省范围内对涉及农业、制造业、生产服务、生活消费、电信、能源等44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在自贸试验区对40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试点实行告知承诺。对通过告知承诺取得许可的企业,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有必要的可以开展全覆盖核查。发现企业不符合许可条件的,要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失信违法行为记入企业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多个事项优化审批服务
    按照国务院部署并结合我省实际,在全省范围内对“重要工业产品(除食品相关产品、化肥外)生产许可证核发”等16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下放审批权限,便利企业就近办理。对“保安服务许可证核发”等25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精简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减轻企业办事负担。对“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等142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对“海关监管货物仓储审批”等18项设定了许可证件有效期限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取消或者延长许可证件有效期限,方便企业持续经营。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等13项设定了许可数量限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取消数量限制,或者合理放宽数量限制并定期公布总量控制条件、企业存量、申请排序等情况,鼓励企业有序竞争。
    清单之外,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
    改革后,全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均纳入清单管理,并逐项列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层级和部门、改革方式和举措、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清单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开展经营,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经营。企业超经营范围开展非许可类经营活动的,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处罚。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以企业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由,限制其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或者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在自贸试验区试点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最大程度尊重企业登记注册自主权。
    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根据国家发布的电子证照标准、规范和样式,2022年底前我省将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凡是通过电子证照可以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相应材料。
    改革后,各级审批监管部门还将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一般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风险程度和企业信用等级,对除特殊重点领域外的市场主体分级分类,根据信用等级高低实施差异化监管,建立企业信用与自然人信用挂钩机制,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加快健全政府主导、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多元共治监管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