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力助企业搭乘RCEP快车

    2021-04-07 16:10
    “各部门各地方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实施各项准备工作,积极树立并提高为企业服务意识,助力企业抓住协定带来的市场开放和营商环境改善新机遇,实现更高质量发展。”商务部国际司司长余本林在日前举行的RCEP第二次线上专题培训班上如是强调。
    要研判和找准RCEP带来的市场机遇,帮助和指导企业更好地搭乘RCEP快车。
    从出口角度,可以采取一些措施,如加大对企业在区域里更好地“走出去”的指导力度,结合RCEP优惠政策,借助相关重大“走出去”项目,促进通信电力、工程设备、机械装备等产品开拓RCEP市场。积极培育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在RCEP重点市场扩大海外仓规模,抓住消费市场的发展机遇。
    从进口角度,可以扩大自RCEP国家的先进技术、重要装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支持能源资源产品进口,增加国内紧缺和满足消费升级需求的农产品进口。
    要指导和帮助企业提升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的本领。
    要引导企业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适应协定实施后更加开放环境和竞争更加充分的新形势,对标国际先进产业水平,提高管理水平,提高产品质量,提升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的本领。比如,鼓励技术密集型企业积极创新发展,增加产品研发、管理咨询、专业设计等附加值高、利润空间大的产业布局。引导劳动密集型企业向高端化、精细化方向发展,不断提高出口产品质量和品牌影响力。
    帮助企业提高对RCEP可能带来区域产业链供应链调整变化的认识,谋划适应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战略和企业的经营策略。引导龙头企业在区域内重塑产业链供应链,投资优质资源能源和先进技术产业,增强重要产品、资源、技术和供给渠道的掌控力。
    各地方还可以结合本地区产业特点,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根据市场原则投资并购RCEP成员国的优质资源和先进企业,推动自主创新能力与借鉴国外先进技术、先进理念、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的相结合。
    要综合施策吸引内外资企业落地生根。
    发挥中国大市场优势,用足我产业门类齐全和综合配套能力强的有利条件,抓住外资企业对RCEP政策的关注,牢牢把住外资工作基本盘,尽可能继续扩大利用外资规模,稳住在华外资企业经营,争取继续扩资扩产。
    要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承接发达地区产业的支持力度,继续培育一批东西部合作互济的加工贸易产业园区,提升中西部地区产业能力,延缓劳动密集型产业的部分环节向东盟地区转移的速度。
    要加大对企业的指导力度,支持企业更好地“走出去”。要及时收集企业在与RCEP成员国开展贸易投资中遇到的困难,包括与RCEP国家相互降税和开展投资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报给商务部,商务部将通过协定联合委员会等磋商机制,认真推动与成员方解决。
    要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RCEP要求显著提升区域内整体营商环境,例如要为各类知识产权提供高水平全方位的保护,为电子商务发展创造了政策互信、规制互认、企业互通的良好环境,在政府采购、竞争、贸易救济等领域显著提升了政策透明度。各地方要以RCEP实施落地为契机,提升治理能力,对照协定实行更高标准规则,积极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利用好投资兴业的新机遇保驾护航。
    要结合各地方和企业实际需要,持续做好协定宣传解读和企业服务工作。
    解读培训要注重企业核心关注和实际操作,真正起到普及知识“教科书”、解疑释惑“及时雨”作用,帮助企业深入研究和熟悉协定规则内容,吃透、用好协定中的优惠政策和便利化规则。要鼓励各地方商协会为RCEP成员国企业间加强贸易投资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搭建平台,为中企“走出去”拓宽新思路、拓展新空间。同时,各地方还要理解和运用好协定允许的例外条款,充分利用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反垄断执法等规则手段,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制,完善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切实处理好开放与安全的关系,更好地维护中国相关产业和企业重大利益。
    余本林强调,各级地方和商协会要对标对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从讲政治高度,高水平做好实施工作,全面组织落实,面向企业开展再宣传再培训。要做好地方落实的政策配套,推动协定降税和高标准规则落地。利用RCEP契机,全面提升对自贸区提升战略的认识和对各自贸协定利用率和利用水平,引导企业提高对区域产业链供应链调整变化的认识,加大企业在本地区“走出去”的指导力度,充分把握协定带来的发展机遇,推动高水平开放,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