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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1-02-04
    科技部网站2日发布《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提出,到2025年,国家高新区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降至0.4吨标准煤/万元以下,其中50%的国家高新区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低于0.3吨标准煤/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年均削减率4%以上,部分高新区实现碳达峰。
    《方案》介绍,据统计,2019年国家高新区工业企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为0.464吨标准煤,优于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相关指标值和全国平均水平;136家国家高新区全年PM2.5浓度低于50 μg/m3的天数达到200天以上;86家国家高新区森林覆盖率超过25%。但是从全面提升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来看,国家高新区还存在绿色技术创新能力不强、绿色产业竞争力较弱、部分国家高新区重工业和高能耗产业比重偏大等问题。
    主要目标上,《方案》提出,到2025年,国家高新区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降至0.4吨标准煤/万元以下,其中50%的国家高新区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低于0.3吨标准煤/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年均削减率4%以上,部分高新区实现碳达峰。
    重点任务上,《方案》表示,推动国家高新区节能减排,优化绿色生态环境。其中包括,降低园区污染物产生量;降低园区化石能源消耗;构建绿色发展新模式。
    同时,引导国家高新区加强绿色技术供给,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包括加强绿色技术研发攻关;构建绿色技术标准及服务体系;实施绿色制造试点示范等。
    《方案》还提到,支持国家高新区发展绿色产业,构建绿色产业体系。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完善产业布局。鼓励国家高新区更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采用环境友好的新工艺、新技术,实现投入少、产出高、污染低,尽可能把污染物排放消除在生产过程。建立绿色产业专业孵化与服务机构。举办绿色产业专业赛事。搭建绿色产业创新联盟。构建绿色产业发展促进长效机制。
    此外,健全绿色产业金融体系。支持国家高新区构建绿色产业金融体系,通过创新性金融制度安排,引导和激励绿色技术银行及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绿色产业领域,推动高新区创新水平整体提升。鼓励国家高新区政府引导基金和社会资本优先支持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产业项目,探索建立绿色项目储备库和限制进入名单库,建立起贯穿生产、销售、结算、投融资的“全链条”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扩大绿色金融服务的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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