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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简政放权持续发力: 取消57项,承接和下放29项!

    时间:2021-01-11
    江苏省政府近日决定取消57项行政权力事项,承接和下放29项行政权力事项。省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对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及时停止审批,不得拆分、合并或重组以新的名义、条目变相审批;对承接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权力事项,抓紧做好衔接;对取消和下放的事项,制定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明确监管职责,采取有效监管措施,防止出现监管盲区,以科学有效的“管”促进更大力度的“放”。
    省政府取消的57项行政权力事项中,18项为按照国务院要求对应取消。2020年9月,国务院取消29项行政许可事项,除这18项外,另有9项为国家部委办局负责审批、2项江苏不涉及且未设定。57项行政权力事项中,其余39项由省级部门提出取消,包括行政许可2项、行政确认7项、行政奖励3项、行政其他27项。
    除承接5项行政权力事项外,江苏还下放24项行政权力事项审批层级至设区市或县级部门。无论是直接下放,还是以委托的形式下放,都将给企业、群众更多便利。例如,“导游证核发”由省级文旅部门委托设区市级文旅部门审批。江苏现有导游员6万多名,每年新办和换证导游人员数量较大,该事项属于高频事项,下放后方便群众就近办理。省政府要求,这一事项下放后,设区市文旅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导游证核发;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导游执业行为开展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实施信用监管,如实记录导游的违法失信行为,将失信主体信息推送给信用行政管理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将简政放权作为改革“先手棋”部署推进。据江苏省政务办介绍,2013年以来全省取消、下放、调整行政权力事项1048项,去年又将273项省级管理事项精准赋予江苏自贸试验区,努力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创新创业活力最强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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