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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部门支持在国家自创区、自贸区等地 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改革开放试点

    时间:2023-01-18

    1月1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等1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其中提出,支持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区域,打造知识产权国际服务高地;支持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自贸试验区、国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地区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改革开放试点。

    《意见》提出,到2030年,从事知识产权服务的规模以上机构超过2000家,行业营业收入突破5000亿元,知识产权服务业从业人员达到150万人,执业专利代理师超过5万人,诉讼型人才超过8000人,建设一批融入产业、服务创新、辐射全国的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

    《意见》明确,引导知识产权服务业聚焦先进制造业等重点领域,面向产业链、创新链开展知识产权专业服务,鼓励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向先进制造业集群汇聚,促进专利与标准融合创新,推动优质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和先进制造业品牌强强联合,助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知识产权布局突破。

    为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支撑区域协调发展,《意见》提出,推动东部地区知识产权服务业率先向价值链高端攀升,提升辐射带动能力和国际化水平。鼓励中部、东北地区扩大知识产权服务业规模,提升服务水平。支持西部地区引进和培育优质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加快弥补服务短板。支持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区域,打造知识产权国际服务高地。

    在引导知识产权服务业支持企事业单位创新发展方面,《意见》提出,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深度挖掘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求,帮助企业开展高价值专利布局、商标品牌培育、版权成果转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等。推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深度参与高校院所创新全过程,主动服务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发挥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效应,着力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

    此外,《意见》还提出,聚焦战略前沿领域,构建多元化应用场景,发展全链条知识产权服务,集成知识产权服务功能,为创新主体提供集成化知识产权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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