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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企混改亮点频现 下半年迎落地高潮

    时间:2020-04-08
    作为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下半年混改全面开花、批量落地。《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第四批试点企业正在抓紧制定混改方案,员工持股等激励措施力度加大。而地方混改也在提速,一些省份甚至明确了量化目标,竞争性国企不设限频频让渡控股权成为新热点。业内人士认为混改不能“一刀切”,应注重质量和效果。
    下半年混改加速全面落地
    据了解,今年5月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第四批混改试点名单,共有160家企业,资产总量超过2.5万亿元。其中,中央企业系统107家,地方企业53家。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介绍说,第四批试点不局限于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7个重要领域的国有企业,也包括具有较强示范意义的其他领域国有企业,以及已经实现股权层面混合、拟进一步在完善治理上深化改革的国有控股企业。从行业领域看,既有传统制造业领域的试点企业,也有互联网、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新能源、新材料和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试点企业。中央企业主要集中在二、三级企业,地方企业以一、二级企业居多。
    《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试点企业正在抓紧制定混改方案,要在8月初上报到集团层面,通过后8月底前上报国家发改委,预计将在第四季度迎来落地高潮。
    “我们目前在和意向投资者协商,正在制定方案。”国家电网公司有关人士透露,旗下有电动汽车公司、国康集团、江苏综合能源、北京智芯微电子公司等四家企业入选。
    地方相关工作也在加速推进。下半年,北京将研究出台推动和规范市管企业混改政策,开展第四批国家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南京将拿出一批体量较大、具有一定核心竞争力的混改项目,到2019年底完成15户左右企业混改。
    四川省179个国企拟混改项目通过“国企混改项目信息发布平台”进行集中推介,涉及全省各级各类国企110户、资产总额超过3200亿元,拟引入社会资本超过430亿元。这是四川省迄今为止地方推进混改工作涉及项目数量最多、引资额度最高、资产规模最大的一次集中推介,被认为由实验探索阶段迈入全面深入实施阶段。
    竞争性国企不设限频让控股权
    国企混改在扩数量扩领域的同时,力度也在升级,尤其是众多地方国资委提出不设准入门槛,不设比例限制,竞争性领域控股权的让渡成为备受关注的热点。
    7月25日晚间,格力电器混改再进一步。根据公告,其拟申请解冻股权分置改革中“剩余500万股”冻结股份,为控股股东格力集团的“退出”铺路。今年4月初,格力集团提出转让格力电器15%股份的计划。
    “珠海国企并不多,格力是属于完全竞争行业,控股不控股影响不大,当地国资委出让控股权主要应该是基于产业腾笼换鸟的需要,一方面可以收回一笔资金,另一方面引进来的战投可以有助于其他产业的转型升级。”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昌明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解释说。
    这种控制权的让渡并不是个例。哈药集团混改目前正在推进中,按照增资扩股方案,其将由国有控股企业变为国有参股企业,控制权将由哈尔滨市国资委拥有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山西明确,所有竞争性企业原则上都要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一般竞争性子企业,允许出让全部股份;对战略竞争性企业,控股下限34%。
    山东省国资委主任张斌在日前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对处于充分竞争领域的省属企业,鼓励以“优质资产、优质企业、优质资源”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对非公资本“不设准入门槛、不设比例限制、不设行业限制”。辽宁、内蒙古等国资委也有着类似的表态,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混改。
    “目前地方混改可以说是全面开花,只要能混的都混,很多都变成了参股。”在吉林、辽宁、山西等多地进行调研的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周丽莎认为,混改并不是灵丹妙药,要宜混则混、宜参则参,有些产业并不适宜混改,有些竞争性行业也不能“一刀切”地退出,需充分研究评估,防止出现国有资产流失等风险。
    正在为第四批混改试点企业提供服务的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昌明指出,山东、山西等省国有经济占比较大,大多集中在传统产业,当前遭遇了发展瓶颈,试图通过混改谋求出路。目前挂牌的项目很多,但结果并不及预期,主要是前期准备不足,应有明确的规划,“一企一策”制定更为详细的方案。
    员工持股等激励措施力度加大
    国务院国资委秘书长彭华岗在谈及下半年工作重点时强调,进一步提高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质量和效果。更加注重以“混”促“改”,促进混改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优化激励约束,真正激发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活力动力。
    “放权给活力、混改引资源、治理要优化、机制市场化。”朱昌明如是总结混改的关键。在他看来,强化激励是改革的牛鼻子,包括存量激励和增量激励,前者涉及现有工资总额下的薪酬分配等改革,而后者则包含员工持股等股权类激励、分红激励、超额利润提成、项目跟投等。
    周丽莎介绍说,与前三批相比,第四批混改试点政策方面,员工持股等激励放开的力度更大,80%以上的试点企业都提出要做员工持股,这也是其当初申请的目的之一。
    不过,朱昌明提醒,与科研院所类试点企业比,施工、生产制造、商贸流通等传统行业混改难度更大一些。员工持股并不适用于资产较重的企业,一些企业员工需要借款持股,每年分红可能刚够还利息,激励效用不够明显。对于第四批混改中资产较重但是又想做员工持股的企业,首先要解决的应该是内部战略定位规划以及资产重组整合剥离等问题,之后可以挑出部分适合的板块进行员工持股。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员工持股,超额利润提成、项目跟投等其他类型的激励手段也越来越多被运用。周丽莎认为,企业类型不同、战略布局以及企业发展现状不同,选择激励模式也应有所差异,需要因地制宜、因企施策,充分利用不同激励方式的特点,结合企业所要实现的激励目标,选择合适的激励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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