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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经开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推动治理能力实现新突破

    时间:2022-02-23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强调,要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大力提升执法效率和监管水平,加快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常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不断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推动“五大明星城建设”新实践夯实基础。常州经开区紧紧围绕上级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创新的精神、务实的作风和科学的方法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今年是十三五的收官之年,也是常州经开区正式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的第五个年头,更是承上启下、再创佳绩的关键一年。常州经开区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不断总结经验、克难求进,立足新起点,整装再出发,坚决将试点工作干在实处、干出实效、干出实绩,全力以赴做到“无中生有”敢创新、“有中争优”强优势、“优中创特”建示范,不断增强行政执法体制优势,以区域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常州经开区高质量发展迈入快车道。

    一、紧扣新时代要求,推动思想认识迈上新高度

    思想认识到位是推动一切工作的首要前提。对于经开区来说,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不仅是经开区创建体制机制创新先行区的重要内容,更是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

    深刻认识试点工作是上级党委政府部署的重要任务。省委、省政府在全省85家省级开发区中,选定常州经开区率先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这是省委、省政府创新开发区行政执法体制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对常州经开区的信任,更是交给我们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省法制办在经开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启动仪式上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批复,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大胆实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市委、市政府也高度重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全面加强对经开区的业务指导和政策支持,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始终将试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主动作为,全面落实好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

    深刻认识试点工作是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从全省开发区发展全局来看,推动发展高质量必须强化开发区精简高效的管理特色。作为全省最年轻的开发区,要在区域竞争中脱颖而出,实现发展高质量,就必须通过体制机制改革来激发创新动力和发展活力。自成立以来,常州经开区始终秉持以改革创新服务发展,始终坚持用改革举措破解难题,以率先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为契机,探索实施更顺畅的行政执法机制,推动更深层次的行政执法改革,全面建立“精简、统一、高效”的行政执法管理体制,以高效的行政执法推动社会治理能力和发展质效再上新台阶。

    深刻认识试点工作是回应百姓期盼的重要举措。开发区发展得好不好、质量高不高的问题,最终还是要落到百姓满不满意、幸福感高不高的问题上。而这其中,城市环境搞得好不好,群众的诉求是不是第一时间得到回应,起到很大的决定作用。纵观常州经开区成立以来的发展历程,“拆”和“建”占据了很大的篇幅,在此过程中,干净整洁的城市人居环境就是东部百姓最大的期盼。常州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秉持“执法是为人民管城市而不是为城市管人民”的理念,积极打造一支管理高效能、服务高质量的行政执法队伍,为创建优美的城市形象和城市环境打下坚实基础,让这项改革创新成果更好地惠及东部百姓。

    二、强化新使命鞭策,推动改革落实展现新作为

    对于开发区而言,改革创新是不变的主旋律。常州经开区紧扣“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总要求,积极采取新举措、展现新作为,强化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围绕“一支队伍管处罚”,着力构建综合执法模式。根据试点工作要求,常州经开区创新综合执法模式,推动执法事项由“物理整合”向“化学融合”转变,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一是围绕“接得住”抓事项承接。2016年11月,省法制办复函明确常州经开区管委会作为执法主体,在辖区范围内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常州经开区主动承担权力事项承接责任,积极落实机构、人员及信息系统、装备、经费等保障措施,全面加强与省、市有关部门的沟通与衔接。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受管委会委托,具体负责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全力做到“接得住、接得顺”。二是围绕“管得全”抓执法扩容。在省、市法制、司法等部门的指导下,常州经开区明确以“一次谋划、分批申请、稳步推进”原则实施执法扩容,首批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力事项主要涉及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城市管理等9大类806项,在此基础上,又增加相对集中行使发改、卫计、科技、教育等16大类2199项权力事项,目前共计25大类3005项,除公安、文化、交通和垂直部门执法外,几乎包含政府部门的所有执法事项,从根本上避免重复执法、交叉执法、都不执法的情况发生。三是围绕“用得好”抓执法监督。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运用,切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实施《重大案件通案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规章制度,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确保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共处理案件1742起,其中非城管领域案件205起,案件总结案率超99%。

    围绕“一套体系提成效”,着力提高协同执法水平。试点工作涉及多个层级、多个部门,光靠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必定“独木难支”,常州经开区创新构建“1+N”协同执法体系,统筹推进综合执法改革。一是划定权责“边界”。根据权责法定、公开公正的原则,明确“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谁行权谁担责”,行业主管机构与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清单行使有关权力,从“纠缠不清”向“泾渭分明”转变,进一步明确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和行政处罚法律责任的归属。二是建立互通“纽带”。建立健全执法监管信息双向推送机制,规范执法案件移送机制,加强行业主管机构与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双向对接,强化执法监管信息的共用共享,从“不相闻问”向“互联互通”转变,推动行业主管机构行政监管水平与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行政处罚水平相互促进、共同提高。三是巩固协作“堡垒”。建立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执法协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综合行政执法协同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将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执法协同与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结合,推动相关部门相互协作、主动履责,从“各自为战”向“协同作战”转变,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整体水平。

    围绕“一个理念促改革”,着力强化基层执法力量。常州经开区紧紧抓住“精简、统一、高效”这一理念,创新实施镇(街道)派驻执法,基层矛盾由上交处理向就地解决转变,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社会治理水平。一是坚持“精简”总导向,创新管理模式。按照“执法重心下移”的原则,向镇、街道派驻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与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或城管工作机构合署办公。执法中队实行镇(街道)属地管理,人员编制实行“区属、镇(街)用、镇(街)管”模式。执法队员、协管员管理以镇(街道)为主,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由镇(街道)组织实施,作为综合执法局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二是坚持“统一”总要求,明晰责任分工。按照执法主体、处罚内容、执法文书、执法流程、平台建设“五个统一”的原则,推动实施“执法大队总负责、执法中队抓具体、镇(街道)强配合”模式,并向派驻中队首批下放市容、物业、市政、环保等四大类最常见100项行政处罚权力事项,不断完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功能。三是坚持“高效”总目标,优化运行机制。按照“服务前移、联勤联动”的原则,建立镇(街道)、村委(社区)、执法中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行执法队员联系村委(社区)工作制度,并与镇(街道)各工作部门以及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等联动,及时掌握辖区内各类信息,确保问题第一时间发现、隐患第一时间排除、措施第一时间落实,全面提高行政执法和服务水平。

    三、坚持新思想引领,推动治理能力实现新突破

    常州经开区在推进试点工作过程中,始终结合新发展形势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积极探索行政执法和社会治理能力提升的新路径。

    一是深化顶层设计,打造执法模式“最新版”。试点工作开展之初,省法制办明确的执法主体是常州经开区管委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要由市级层面受理,不仅程序复杂,而且效率不高。今年,市委、市政府优化调整了常州经开区的管理体制,赋予常州经开区区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类行政区特征更加突出,原则上常州经开区管委会职能机构也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下一步,我们将向省政府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将执法主体变更为常州经开区综合执法局,进一步突出重心下移、管理下沉,同时积极探索加强司法衔接,建立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之间的联动制度,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全面提高服务质量、执法效能和治理水平。

    二是优化资源配置,打造执法派驻“升级版”。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工作要求,常州经开区全力以赴复制推广经济发达镇“党的领导全覆盖、审批服务一窗口、综合执法一队伍、基层治理一网格、集成调度一中心”的“1+4”改革经验,整合现有站所、分局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以镇(街道)名义开展城市管理、生态环保等领域的执法工作,涵盖了原镇(街道)执法中队大部分职能。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执法派驻模式的优势,常州经开区将重新整合镇(街道)执法中队力量,从“属地派驻”向“属地+行业”派驻转变,将优势资源向市场监管等处罚案件较多的行业领域转移,逐步打造以“行业派驻”为主、“属地派驻”为辅的执法派驻“2.0版本”。

    三是强化扩容提质,打造执法领域“完整版”。省政府分两批将25大类的行政处罚权赋予常州经开区相对集中行使,但仍有交通运输、文广旅、邮政等多个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力事项没有集中行使,并未完全实现“一支队伍管处罚”。为进一步放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示范效应,建立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相对应、行政审批与行政执法相对称的行政管理新机制,常州经开区已启动申报第三批相对集中权力事项,拟在经省政府批复同意后,全面集中行使辖区范围内所有行政处罚权力事项,实现更高水平的“一支队伍管处罚”,为打造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示范、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标杆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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