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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开发区出台国家级经开区首个碳中和专项政策

    时间:2021-05-27
    近日,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出台国家级经开区首个碳中和专项政策。据悉,《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办法》(以下简称“低碳16条”)是目前全国综合力度最大、支持范围最广的碳达峰、碳中和区县级专项支撑政策,从支持循环经济、节能降碳、绿色品牌建设、能源管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重点项目配套、优化绿色产业发展环境等七个维度构建系统的政策扶持体系,全面推动企业和社会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进发。
    作为首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在绿色低碳发展取得积极成效。该区连续四年被评为国家级经开区绿色发展最佳实践园区,2020年获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绿色工业园区,被列为首批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
      早在2008年,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就设立了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出台循环经济专项政策。2017年,该区发布《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办法》(简称“绿色10条”),迄今共安排超过1亿元对绿色低碳类项目进行扶持,撬动社会投资约12亿元,支持企业400余家。本次出台的“低碳16条”,是在“绿色10条”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支持体系,强化支持力度,升级打造而成。
      降低能源消耗 节能降碳最高重奖1000万
      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是广州市“工业一哥”,工业总产值占全市40%以上,因此能源消费量也位于全市前列。在“3060”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牵引下,该区狠抓节能降耗,助推绿色发展。“低碳16条”明确提出:列入国家、省、市、区监管的重点用能单位,在完成节能主管部门下达的能源“双控”目标的前提下,对2025年度较2020年度产值未下降而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下降200吨标准煤以上,或2025年度较2020年度产值增长25%以上、万元产值能耗下降10%以上的,按节能量给予500元/吨标准煤补贴,补贴最高10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政策并非简单的节能量奖励,它将节能降碳效果放在“十四五”五年时间中考核,鼓励企业强化节能降碳措施,保持生产经营规模不变或扩大的同时降低能耗提升企业节能降碳的积极性。对于节能贡献大的企业,最高可奖励1000万元,将提升企业节能降碳的积极性。
      作为制造业大区,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有规模以上企业1117家,其中列入国家和省、市、区重点监管的用能企业170多家。在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的背景下,该区鼓励重点领域企业提升能效水平,建设绿色工厂、绿色园区,推行清洁生产,塑造绿色发展的企业品牌。
      “低碳16条”对开展上述工作并获得成效的企业给予大力扶持。例如,对纳入国家绿色制造示范名单的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100万元。对纳入国家绿色制造示范名单的绿色设计产品,每项产品给予一次性补贴10万元,每家企业最高50万元。
      鼓励全民参与碳减排 居民小区也能获得奖励
      开展碳减排首先要通过碳排放状况核查或温室气体核查等方式“摸清家底”,对自身碳排放进行评估与管理,才能够科学设立减排目标、合理规划减排路径。“低碳16条”通过补贴工作经费和奖励的方式,为企业积极参与碳达峰创造良好政策条件。
      “低碳16条”明确,企业自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碳排放状况核查或温室气体核查并获得《碳排放核查报告》或《温室气体核查声明/证书》的,按实际委托费用的5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5万元。企业自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碳减排评估及达峰评估并获得评估报告的,给予一次性补贴5万元。对在碳普惠平台签发的项目,依据签发的减碳量按10元/吨二氧化碳予以项目单位补贴。
      同时,为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该区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双控目标考核机制,分解能耗双控目标,开展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并在“低碳16条”中强化政策引导,鼓励企业开展能源审计,推动用能单位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和加强节能信息化管理,引导转变发展理念。“低碳16条”提出,对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等次为超额完成的重点用能单位给予一次性6万元补贴。
      值得一提的是,除企业外,“低碳16条”也对居民小区的资源能源节约工作提供有力支撑,推动全民节能,加快形成节约型社会。例如,对获评为省节水型居民小区,上年度年用水量在一万立方米以下的,该政策给予创建单位1万元补贴;上年度年用水量在一万立方米以上的,给予创建单位2万元补贴。
      能源结构不断完善 提升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比重
      作为国家新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区,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近年来着力提升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能源供应与消费中的比重,推动能源结构不断完善。目前,该区已建成分布式光伏发电超100兆瓦,生物质沼气发电、垃圾焚烧发电等新能源年发电量近5亿千瓦时,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加氢站建设加速,纯电动车和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的规模不断扩大。
      “低碳16条”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广利用项目给予重点扶持。例如,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的项目投资方按照发电量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0.15元/千瓦时[应用方(屋顶方)为非公共机构的]、0.3元/千瓦时[应用方(屋顶方)为公共机构的],单个项目最高享受补贴时间为5年。又如,对充电设施项目,按照充电设施额定输出功率,对项目投资方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单个项目最高补贴100万元。
      此外,“低碳16条”也加大对绿色低碳重点项目的配套力度。对有效期内获得国家、省、市发展改革部门扶持的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环境污染治理、节能环保产业、非工企业综合节能改造示范等企业投资项目以及获上级扶持的区属公共机构节能改造等财政投资类项目,分别按照获得国家、省、市扶持金额的100%、70%、50%给予项目投资单位配套扶持,配套金额分别不超过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
      为加快培育新能源、节能环保等绿色产业发展生态,促进产业集群化发展,“低碳16条”鼓励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企业开展绿色产业发展有关活动,对服务本区新能源产业的行业协会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分别给予30万、20万、10万元活动经费补贴,并鼓励企业或机构在区内举办国际级或国家级新能源绿色产业峰会、重大论坛、创新大赛等活动,经审核后按照活动实际支出经费3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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