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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高新区加快金融服务创新的建议

    时间:2021-05-25
    一、目前,我国高新区仍然存在金融缺失,远未发挥现代金融对于科技孵化、成长与产业化作用。
    一是高新区作为创新主力区金融缺失。我国高新区缺乏金融物理空间布局、金融支持创新的创业环境和特色鲜明的金融支撑体系,导致金融服务业做不大,金融发育程度不能适应科技创新要求,与世界性创新中心区相比存在很大差距。
    二是高新区金融服务业发展不平衡。中关村、上海张江、深圳、苏州等高新区科技金融水平高,而其他高新区还招商引资阶段,把高新区作为GDP增长抓手,忽视科技创新的主要任务。这些高新区金融服务业的规模、结构、效率水平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较低,科技金融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不明显。
    三是金融服务与科技创新、主导产业发展关联度不高。极少数一流高新区重视金融对创新的作用,但绝大部分高新区对金融服务业的认知与重视仍然存在偏差,导致金融服务业发展滞后于实体经济发展,产业与资本没有得到有效融合。
    四是高新区金融服务业发展能力不足。高新区金融服务业尚未形成产业集聚品牌型格局,基本处于传统金融服务业态中。部分高新区出现“银行相对多、证券公司少、风险资本少、专业性融资载体少”特征,作用于高科技成长的投融资不发达,不利于金融生态系统的完善。
    二、高新区要想抢占科技制高点、实现创新经济增长,应主动引领经济新常态,突出金融服务创新价值。为此,建议如下:
    一是重构金融服务业在高新区的战略地位。国家高新区是我国创新驱动的重要力量,金融市场体系为高新区科技企业成长提供了关键性支持。经济全球化进入创新全球化时代,区域核心竞争力体现在新产业、新思想和新商业模式上,需要金融的推动与放大。
    二是谋划好高新区金融服务业的物理空间。发达经济体已经从CBD(中央商务区)发展到CFD(中央金融区),要想发挥金融服务业的作用,必须建设适合本高新区的金融物理空间,形成金融支撑环境。
    三是利用高新区园中园载体创新金融业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或高新区拥有灵活多样的园区模式,利用园中园区创新金融服务业态,包括互联网金融、 PE模式、小贷模式等,大力推动金融线上与线下服务科技创新。
    四是建立高新区多层次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政府、银行及企业通过多样化合作开展科技金融;突出建设投融资平台,重点运用风险投资和资本市场,打造具有创新创业生态环境的发展平台,激发高新区创新科技产业的高速成长。
    五是以创新主力区为目标实施金融招商策略。强化金融招商策略,在金融物理空间引进金融机构的同时,大力引进证券、租赁、保险、财富管理、财富运营等专业化金融公司,将金融公司与科技产业、制造产业有机结合,实行联动协同发展。
    六是采取措施大力引进金融服务业高端人才。开展招商(金融项目)引智(金融人才),建立金融企业家人才库。按照金融业细分项目,建立金融企业家人才库,绘制人才分布地图。
    七是建立国家宏观层面的金融服务支撑创新机制。国家层面要实施将高新区列为金融创新先行先试区,打破金融产业发展禁锢,大胆实施科技银行、金融租赁、金融服务业开放等政策,将金融服务放到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科技发展成长的强大支持中。同时,不断探索各类金融服务模式,引进国外发达科技园区的金融支撑体系建设的经验与做法。将金融服务及其支撑体系建设纳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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