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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30项措施深化“放管服”改革

    时间:2020-04-20
    记者16日从江苏省政务办获悉,根据近日印发的《2019年江苏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江苏省将以10个方面的30项措施,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让“不见面审批”品牌更亮。
    在简政放权上,江苏省将围绕“市县扁平管理、一层全链审批”,在国家取消下放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取消和下放的必要性、可行性、可能带来的问题,将一批基层迫切需要,而且能够“接得住、管得好”的省级审批事项下放给基层。与此同时,加强取消下放后的事中事后监管,以更有力有效的监管方式、措施,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严防“监管真空”,真正做到该管的管住管好,不该管的不管不干预。
      紧扣“标准化”,推动各地各部门细化“不见面审批”事项的审批标准,实现全省“不见面审批”事项“三级六同”(清单公布、实现方式、基本流程、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缴纳费用等6个方面,省市县三级标准统一),使同一事项全省无差别办理。在江苏政务服务网上,优化“不见面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的要素设置,在提供“不见面”服务的同时,提供线下办事途径,把选择权留给企业和群众。
      巩固“3550”改革成果,鼓励各地进一步减材料、环节、时间,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在企业开办方面,实现申请“一表填报”,做好全省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工作;在不动产登记方面,落实《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推动建立不动产集成服务平台,实现“交易、缴税(费)、登记、水电气过户、银行贷款”等全流程一窗办理;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方面,根据国家要求,在全省推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广多评合一、多图联审、区域评估、帮办代办等做法,形成全省统一的审批规范。
      在开发区“放管服”改革方面,今年继续做好开发区审批事项赋权,实现开发区内涉企投资审批扁平化、标准化、便利化;复制推广区域评估试点成果,鼓励基层探索土地勘测定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文物评估等项目的区域评估;全面建立产业投资建设项目代办帮办制度,为企业提供接洽、联系、申请、办结等全流程、精准化服务。
    在数据共享应用方面,建设政务信息化和大数据发展体系,加强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监管事项目录等清单和数据库的管理;加快建设全省人口、法人、电子证照、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公共信用、宏观经济等6大基础库;构建全省一体化共享交换平台体系,加快推进国家、省、市数据共享。
      对于备受关注的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推动“一次检查、全面体检”,即双随机抽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条线监管与联合监管相结合,加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建好省、市“互联网+监管”系统,按时与国家系统对接,逐步实现所有承担监管职责的部门监管系统全接入、监管数据可共享,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
    今年,江苏省将推动政务服务“一件事”改革,选择一批关注度高、办理量大的高频事项,以及涉及多部门、多层级、多事项的“一件事”,通过并联审批、信息共享、集成优化等手段,重构办事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探索办事“零材料提交”,并在“互联网+政务服务”全覆盖的过程中,力争提供精准服务。此外,继续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健全配套管理措施;清理规范涉审中介服务,依托江苏政务服务网建设统一的网上中介交易平台;迎接国家发改委即将开展的中国营商环境评价,建立具有江苏特色的“放管服”改革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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