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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出台高新技术企业“小升高”方案 促进科技

    时间:2020-04-14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行动工作方案(2019-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坚持“符合国际惯例、注重量质并举、与贡献挂钩”原则,突出中小企业、创新引领、系统推进、上下联动四个重点,促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加速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高新技术企业群体。
    《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较快增长,总数达30000家,在全国继续保持前列;企业创新水平显著增强,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达100%,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全省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的比重达60%,高新技术企业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突破15万件;产业结构明显优化,省级以上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占全省比重超50%,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45%。
    《方案》强调,各级政府和省有关部门要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快推进;将新增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纳入《设区市高质量发展年度考核指标与实施办法》。
    《方案》要求,全面落实国家降低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小微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企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延长至十年。鼓励科研人员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科研人员符合条件的股权奖励,依法享受分期或递延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落实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其对入驻高新技术企业和入库培育企业提供房租减免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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