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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宽市场准入:大市场优环境增强投资吸引力

    时间:2020-12-31
    中国的改革开放从未止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提出,2021年要全面推进改革开放,这也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由之路。其中会议提出要放宽市场准入,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知识产权,建设统一大市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上海市委党校开放战略研究中心主任、副教授邹磊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对此作出解读:放宽市场准入,就是要通过实施统一的负面清单制度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多合法投资经营准入机会;促进公平竞争,就是要对所有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确保其依法获取同等市场机会,参与同等条件竞争,防止“一家独大”和不当竞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就是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多种手段,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建设统一大市场,就是要消除区域间、行业间、城乡间、条块间存在的显性和隐性壁垒,促进各类生产要素在全国自由流动、高效配置;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就是要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做到依法行政,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投资经营环境。
     “这些重点举措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需精准发力、协同推进,实现改革与开放的相互促进。”邹磊说,一方面,这有助于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在外部环境严峻复杂的背景下,国内大循环和大市场既是中国应对风险挑战的坚实底气,也是掌握国际竞争主动权的有力支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推动高水平开放将进一步打通制约国内大循环的堵点,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释放强大国内市场的巨大优势与潜力。
    另一方面,这有助于培育对外开放新优势。当前,国际经贸规则加速重构,从“边境上”延伸到“边境后”,中国对外开放面临新挑战。随着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顺利签署、中欧投资协定加紧谈判、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被提上议程,尤其需要加强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构建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将进一步增强对各国优质企业、资本和人才的吸引力,使中国成为“后疫情时代”最具竞争力的投资目的地。
    盘古智库学术委员、辽宁省社科院副院长梁启东对国际商报记者表示,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挑战,确保“十四五”开好局,中国要更大力度推进改革创新,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充分挖掘国内市场潜力,以改善民生为导向扩大消费和有效投资,完善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的机制和政策。同时,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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