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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东湖高新区构建高质量创新生态系统的思路

    时间:2020-05-08
           在武汉东湖高新区迈向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研究其创新生态系统,对于提升区域科技创新水平,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文章主要围绕武汉东湖高新区创新生态体系建设现状,及其与天津高新区的创新生态系统的比较和总结,在此基础上提出推进东湖高新区创新生态系统建设与发展的建议。
      近年来,在科技进步、国际竞争、生态发展等驱动下,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开始认识到培育和构建优良创新生态系统的重要性。美国、日本、欧盟等国家和地区高度重视创新模式的再次嬗变,开始积极探索运用创新生态系统营造科技创新的微生态环境,以求增强经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抢占国际科技竞争的制高点。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发展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当前正处在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转换增长动力的关键时期,创新驱动成为经济发展的第一动力,而构建良好的政策体系和创新环境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保障。运行良好的创新生态系统,营造国际一流的创新环境,对于推进武汉东湖高新区“中国光谷”迈向“世界光谷”具有重要作用。
      创新生态系统基本内涵及特征
      2004年,美国总统科技顾问委员会首次提出“创新生态系统”的概念,是指占位不同但彼此相关的生态位的企业,在创新生态系统中通过协同整合创新资源,共同构建价值共创、共赢、共同演化的开放创新网络。基于创新系统理论基础,结合生态学观点提出的概念,创新生态系统是创新全要素资源的协调系统,以实现政产学研用结合、“科技+X(产业、金融、文化等)”的协同融合为主要目标。
      创新生态系统有别于传统意义上的创新系统,由强调政府主导下的资源投入发展模式转向依靠市场主体培育,自组织、有序演化,构建区域创新生态系统。创新生态系统涵盖企业、产业、区域及国家等四个层次。其中,区域层面的创新生态系统指在某区域内由技术创新组织和技术创新环境融合而成,并开展创新资源、信息交流的有机系统。区域创新系统的主体包括高校、企业以及研究所等,这些单位之间相互合作、信息共享等逐步构成一个高效、科学的生态化创新系统。
      区域创新生态系统包含三大基本特征。一是创新主体包含高科技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机构等;二是创新主体、中介服务机构、创新环境是创新生态系统的组成要素;三是共生演化是创新生态系统的核心特征,区域创新是创新主体、创新内容、创新方法等要素,创新环境、创新模式和创新机制等层面的有机结合与催化互动,创新各要素、层面之间的内在关联及其结合方式的调整转变,促使区域创新成为一个动态、负责的过程,即区域创新生态系统。
      武汉东湖高新区构建创新生态系统的意义
      作为全国第二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武汉东湖高新区肩负通过先行先试进行体制机制改革的使命,要通过自身发展找到一条适合我国更广大地区的“中国创造”经验。因此,着力构建创新主体广泛、创新环境良好的创新生态系统,有助于武汉东湖高新区创新体制机制,创造更多先进经验。
      构建创新生态系统是武汉东湖高新区自身发展壮大的必要条件。当前,我国经济正在从高速增长转变为平稳高质量增长,该过程中区域发展失衡、产能过剩、环境承载力降低等一系列结构性问题突显。在新型发展理念指导下,创新发展成为我国目前乃至更长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方向。通过构建创新生态系统,武汉东湖高新区可将自身发展壮大的主要动力锁定在“创新”上,走创新人才集中、创新资源集约、创新产业集聚的发展路线,培育区域发展新动能。
      构建创新生态系统是武汉东湖高新区迈向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阶段的重要着力点。当前,我国高新区已进入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面对新的发展形势,武汉东湖高新区着力推动“中国光谷”迈向建设“世界光谷”。构建运行良好的创新生态系统,有助于发挥武汉东湖高新区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其他国家高新区迈向高质量发展提供经验借鉴,同时更好地承担武汉东湖高新区在湖北省、武汉市发展大局中承担首要之责、建设首创之园、打造首善之区。
      武汉东湖高新区创新生态系统建设现状
      武汉东湖高新区作为首批国家高新区、第二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区域科技创新资源、产业创新技术资源丰富,经过30年的发展,在创新企业、创新产业和创新生态的培育方面打造“中国光谷”品牌。
      创新主体方面,武汉东湖高新区的创新主体具备多样性,在此主要以企业和研发平台为典型代表,论述东湖高新区产业创新主体的发展现状。
      企业主体活力增强。2018年,武汉东湖高新区新增企业2万多家、总数7万多家,平均每个工作日诞生88家企业。新增高新技术企业480家、独角兽企业3家,瞪羚企业总数达355家,是7年前的10倍多。其中,29家瞪羚企业收入增速超过500%,120家瞪羚企业实现收入倍增。遴选上市“金种子”企业28家,长飞光纤等5家企业成功上市,上市公司总数达41家,“新三板”挂牌企业136家。新增“四上”单位400多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3家。
      创新载体不断升级,2018年武汉东湖高新区新增院士专家工作站9家,新增湖北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7家、省级众创空间15家,累计拥有科技企业孵化器60家(国家级17家)、众创空间98家(科技部备案25家)、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5家。新组建2家科技企业孵化器、14家众创空间。180家在孵企业获得融资,总额达10亿元,孵化面积超过550万平方米,在孵企业超过5000家。
      中介服务机构方面,武汉东湖高新区创新中介服务机构,以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企业技术创新平台、产业技术研究院等为主。
      创新平台建设取得跨越式进展。2018年,武汉东湖高新区新获批国家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国家先进存储产业创新中心、数字设计与制造国家创新中心,光谷进一步成为全国知名的创新平台集聚区。相关工研院建设步伐加快,武汉中科医疗工研院、高德工研院挂牌成立。新增院士专家工作站9家,省级以上(含省级)企业研发平台总数达304家,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获批建设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科技创新服务成效显著。2018年,武汉东湖高新区相关企业和机构专利申请量近3万件,同比增长18.1%,其中发明专利1.8万件;专利授权量1.5万件,同比增长26.1%,其中发明专利授权近6000件。全年共受理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1212件,同比增长53.4%。
      创新环境方面,在此主要从技术环境和政策环境两个角度对创新环境进行分析。
      创新技术环境持续改善。2018年,武汉东湖高新区积极推动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建设,新获批建设国家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数字化设计与制造创新中心、先进存储产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同时,武汉东湖高新区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在创新改革实验中的主力军作用,通过“市场主导、依托院校、政府支持”的方式,与重点高校和龙头企业组建武汉光电工业技术研究院、武汉生物技术研究院等10家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通过技术开发、企业孵化、技术服务、投融资等形式,全链条促进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
      创新发展政策环境不断优化。2017年以来,武汉东湖高新区相继出台支持企业创新、创新平台、科技成果转化等一系列支持政策,新黄金十条、新民营经济八条、自贸十条、瞪羚十条等10余项创新政策,创新创业、产业发展、科技金融、知识产权、人才支持、开放合作六大政策体系日益完善。其中,新黄金十条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重要环节和关键人才的奖励,对科研人员、成果转化贡献者和受转让成果的企业均给予奖励支持,增强主导和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相关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创新积极性。
      武汉东湖高新区与天津高新区创新生态系统特点
      天津高新区是在政府主导下,以创新驱动和内生增长为动力,创新科技管理体制、对科技型企业实行减压政策,实现科技人才和产业增长的对接,形成特色创新生态。
      政府、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等,共同搭建政、用、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初步形成创新生态系统。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协调和服务职能,重点开展高端引智工作,打通本地高校科研院所和外地相应机构的联系,加大知识密集型平台体系建设。同时,重视市场的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将企业作为关键创新主体,积极利用市场资源,构建政府引导、企业提升、高校科研机构支撑、社会广泛参与的市场化创新生态循环系统。
      着力打造创新孵化载体,加快推进创新生态系统建设。天津高新区重点实现“一个体系,五个突破”,依托创新创业孵化体系建设,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潜力最大释放,推动集聚科学研发机构数、企业专利数、高新技术企业数、科技型中小企业数、“新三板”挂牌数获得集中突破,切实壮大产业对创新生态系统的支撑作用。
      打造大企业创新生态圈。天津高新区实施大企业内部创业计划,依托园区现有资源,力促大企业内部创新创业,进一步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通过鼓励大企业内部创新创业,促进传统企业“老树发新枝”,加快国有企业“脱胎换骨”,打造领军型企业生态型竞争优势。
      武汉东湖高新区作为第二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全国首批双创示范基地,拥有其独特的价值和文化:敢于冒险、鼓励创新、崇尚成功、宽容失败,形成了以市场为导向的创新生态。
      面向市场的科研机构增强创新生态系统较为稳固。武汉东湖高新区约95%的双创服务平台按照市场化原则投资建设,企业化方式运营管理,有效增强自身造血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武汉东湖高新区通过高校科研院所以无形资产入股、政府提供平台载体和前期运营经费支持的方式,共同发起成立光电、生物、新能源等8个产业技术研究院,按照“市场化运作、企业化运营、专业化服务”的模式进行运营,加强与市场对接、与人才对接、与资本对接。以市场需求主导产业方向,利用高校科研院所的前瞻性、战略性、应用性、基础性的研究,促进技术创新、催生新的生态系统。
      宽容失败的文化增强吸引力。武汉东湖高新区建设发展30多年来,每天都有公司新创,相应的也有公司关闭。2017年,武汉东湖高新区新注册企业14640家,平均每个工作日新注册企业59家,注册企业总数达5.7万家;2018年,新注册企业数量增加至20437家,平均每个工作日新注册企业达88家,注册企业总数达7.7万家。这主要得益于武汉东湖高新区敢于冒险、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完善的创新创业和容错机制。2018年1-7月,武汉东湖高新区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788亿元,实际利用外资23亿美元,均位列武汉市第一,吸引知名企业“第二总部”30多家入驻。
      天津高新区与武汉东湖高新区创新生态系统各有特点,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天津高新区以政府为主导,而武汉东湖高新区以市场为引导自主竞争,构建区域创新生态系统,相比之下,武汉东湖高新区创新生态系统更具主动性、灵活性,有利于充分调动创新主体的积极性,提高创新水平。
      另外,与创新生态系统建设经验丰富的美国硅谷相比,武汉东湖高新区与美国硅谷都提倡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以提升区域创新吸引力。然而,天津高新区和武汉东湖高新区共同的不足之处在于,缺乏成熟的风险投资体系,美国的风险投资公司约有一半在美国硅谷,政府还为风险投资特设了全球第一个电子交易市场(纳斯达克交易所),有效发挥助推、催化或孵化作用,这方面天津高新区和武汉东湖高新区需结合国内和区域发展情况,壮大区域风险投资机构规模。
      武汉东湖高新区创新生态系统建设存在的问题
      结合目前武汉东湖高新区创新生态系统建设现状,基于武汉东湖高新区与天津高新区、美国硅谷创新生态系统建设的差距和不足,武汉东湖高新区创新生态系统建设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创新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待提高。武汉东湖高新区多数双创服务平台,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等,尚处于未盈利状态,缺乏高端增值服务能力,收入来源仍以房租等基础服务为主,仅少数机构存在投资盈利,导致部分双创平台缺乏持续运营的资金,难以提升创新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是创新要素集聚和资源共享模式有待深入探索。主体多元、衔接有序、资源共享的双创生态有待进一步完善,在行业资源和人脉网络连接、创新相关服务资源的集聚和整合方面仍需提升,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建设主体需加快探索公共研发创新资源的开放共享机制和模式。
      三是创新主体支持政策有待完善。现有创新政策措施多适用于中小型科技企业及其员工,武汉东湖高新区对鼓励大企业支持内部员工创业,设立内部创业基金,但是缺乏对内部员工创新的支持。大企业创业受体制原因影响,加之内部创业会对企业未来3-5年的战略方向和业务重点造成影响,对于有投资诉求的企业,上百万、千万的项目投资,其中项目试错的风险巨大。因此,大企业内部创业风险大投资收益不稳定性强,应转变支持方向,支持大企业内部创新。
      四是创新政策支持力度不够。目前,武汉东湖高新区尚未形成完善的金融支持、天使投资等配套政策支撑体系,加大对风险投资机构的引进和支持,鼓励风险投资机构投资具备市场前景、经济社会效益较好的企业和项目,从企业成立到上市,提供全方面的资金支持。
      优化东湖高新区  创新生态系统的建议
      第一,完善创新生态系统体制机制。一方面,形成以区域内企业、大学、研究机构为核心要素,以政府、金融机构、中介组织、投资机构等为辅助要素的多元主体协同互动的开放创新模式。进一步强化产、学、研、金等创新主体的融通创新意识,树立开放创新、开门办企业、开门办学等理念,有效整合各方创新要素,通过融合创新产生聚变、裂变效应。另一方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在重点领域实现制度创新突破,建立科技合作常态化机制。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知识产权预警系统。积极加快知识产权制度改革,实行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完善快速维权机制,简化审查和注册流程,健全职务发明、专利许可等制度,强化电商、大数据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
      第二,促进创新生态系统协同创新。一方面,强调创新环境的协同创新,包括科技资源、研发成果转化以及创新资源共享。建立创新资源共享信息网,探索科技资源共享机制,促进技术、信息、数据等科技资源在创新主体之间流动。构建研发成果转移和产业化平台,通过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成果转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载体,加快科技成果转移扩散和产业化。另一方面,搭建产业创新服务载体平台。加强规划引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实施方案编制、顶层设计、平台创建、政策保障等方面统筹协调。注重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在政府和企业间沟通桥梁作用,让行业协会参与相关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将产业创新综合体建设纳入各园区年度目标,定期对各地完成情况进行评价通报,并将评价结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
      第三,夯实创新生态人才支撑基础。一方面,尽快破除创新技术人才体制机制障碍,建立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进出自由的创新人才合作平台;完善大企业创新支持政策,支持大企业内部创新,提升大企业内部员工创新积极性;加大对重点产业、关键领域技术人才的培养力度,积极推动企业与高校联合共建人才培养平台,以创新生态系统需求为导向联合培养紧缺高层次、高水平专门人才。另一方面,加快开放实验室及科技转化平台建设,积极推动创新创业+融合发展,以社交化方式促进协同开发和成果转化,优化人才资源供需结构;针对重点行业领域需求,打造公共知识和技术服务平台,引进和培育现代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完善科技人才中介服务对接手段,提高对国内外知名新技术企业及其高层次人才的吸附能力。
      第四,优化创新生态系统发展环境。一方面,优化创新生态系统软环境,在政策和要素方面给予支持,建议上级部门设立重点向产学研实体、创新实体倾斜的引导资金;制定高新区级别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扶持政策,加强科技创新、创新人才引育等配套政策的完善。高新区管委会通过完善优惠政策、服务体系,吸引高新技术企业落户、高新技术人才入园,为企业、大学、研究机构、金融机构等融通创新创造条件、改进体制机制。另一方面,健全创新资本生态体系,积极推进风险投资环境建设,发挥科技和金融等创新服务机构的作用,加强科技信贷、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科技保险、融资租赁等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促进中外企业、行业间的交流,吸引更多的海外资本进入,逐步形成多元化、灵活高效的创新资本生态体系,解决产业生态系统发展面临的管理、资金以及平台搭建问题。
      (作者:李河清 舒施妙 杨翠丽 陈秋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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