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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色金融十条”为自贸区南京片区注入发展新

    时间:2020-03-17
    新金融产业是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以下简称“自贸区南京片区”)重点发展的主导产业之一。自2019年8月挂牌以来,500亿规模先进制造业国家大基金以及高鹏资本、中再资本等十几只资产管理规模超百亿元的投资基金落户自贸区南京片区;中国银行、农业银行等6家自贸特色服务机构开业,交通银行、太平洋保险等多家金融机构正式启用,开展自贸、跨境金融创新业务。
    3月16日,2020年南京江北新区(自贸区)金融工作会议,正式发布《南京江北新区(自贸区)关于进一步深化绿色金融创新促进绿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绿色金融十条”),进一步为自贸区南京片区新金融业态与项目集聚提供助力,以建设具有强大辐射力的扬子江“新金融中心”。
    据了解,“绿色金融十条”将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鼓励绿色金融创新、助力江北新区(自贸区)产业结构升级为主线,全面落实中央关于产业结构调整战略要求,深化金融体制机制改革,构建绿色金融组织体系、产品服务体系、配套政策体系,探索绿色发展“江北路径”。在三到五年时间内,通过每年配置一定额度的财政专项资金,推动绿色信贷增量占各项贷款增量的比重逐年提高、居全省前列;绿色产业投资基金、绿色债券等资本市场工具和直接融资规模不断扩大;绿色保险规模和资金利用率逐年提升;合格绿色机构、专营机构、专业人才显著增加;绿色产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显著增强,为自贸区南京片区建设“两区一平台”(自主创新先导区、现代产业示范区与对外开放合作重要平台)提供强大绿色支撑。
    “绿色金融十条”以纳入江北新区(自贸区)绿色产业数据库的绿色企业、绿色项目、绿色技术;在江北新区(自贸区)落户、绿色信贷执行情况良好的境内外金融机构、利用绿色金融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发展的企业和机构、利用绿色债券等直融工具发展的企业和机构、购买绿色保险(下转2版)(上接1版)(环境污染强制险)的企业和机构,以及在江北新区(自贸区)设立的绿色金融专营机构、绿色担保机构、绿色金融研究机构以及促进区域绿色金融业发展的其他项目等为对象,在鼓励银行业机构做大绿色信贷、绿色企业加快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绿色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积极引进绿色产业投资基金、企业开展绿色保险业务、金融单位设立绿色金融专营机构、绿色担保等配套领域发展、绿色技术创新金融支持、绿色金融第三方专业机构发展和推动企业节能减排促进转型发展等十个方面,出台了明确且详细的财政支持政策,政策导向清晰、扶持力度显著。政策支持对象不仅包含银行、证券、保险等全行业金融机构,还包括上市公司、企业、担保机构、研究机构等涉及区域绿色发展的其他相关机构。同时,绿色金融十条还结合自贸区开放型经济发展需求,在绿色信贷、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绿色债券、绿色产业投资基金、设立绿色金融专营机构等方面鼓励片区企业使用跨境资金。
    目前,自贸区南京片区正以扬子江新金融示范区建设为依托,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创新优势,以集“产学研投融宣”一体化为核心理念,以“绿色金融十条”为抓手,打造囊括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等重点领域,涉及银行、证券、保险、环保类上市公司、国有企业、第三方评级与认证机构等市场参与方的绿色金融集聚区。目前新金融示范区已布局有包括共享办公空间、会议体验中心、楼宇办公、人才公寓楼及影院、运动中心等在内的齐全配套商业服务。
    据了解,下一步,自贸区南京片区将加快构建更加开放、高效的绿色金融组织体系、产品服务体系、配套政策体系,推动更多绿色发展经验“试在江北、用在南京、服务全省、贡献全国”。
    来源:交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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