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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山经开区近零碳示范区创建现状调研报告

    时间:2022-10-24

    一、近零碳示范区创建的背景和意义:

    1、碳达峰和碳中和的概念

    实现碳排放达峰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发展阶段和现代化水平的关键标志之一。一般来说,GDP的增长会产生能源消耗、排放温室气体,如果单位GDP产生的温室气体不变,那么,GDP越高,碳排放总量就会越大。这些年,我国一直在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扩大使用绿色能源,单位GDP碳排放量在不断下降。如果单位GDP排放量的下降幅度大于GDP增长速度,碳排放的总量就不会再增长,这个拐点就是碳排放峰值,即“碳达峰”。达到峰值后,要把排放从高位降下来,就需要通过植树造林、二氧化碳捕集等方式,实现温室气体排放和吸收相抵消,这就是“碳中和”。

    2、国家战略

    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的讲话中首次提出中国将力争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在今年发布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在“十四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13.5%、18%的目标,同时提出了“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为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指明了发展方向。

    3、江苏声音

    2021年1月26日在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省长吴政隆作政府工作报告,其中指出: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加快推动能源革命,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力争提前实现碳达峰,充分展现美丽江苏建设的自然生态之美、城乡宜居之美、水韵人文之美、绿色发展之美。制定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及“十四五”行动方案,加快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农业投入结构调整,扎实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壮大绿色产业,加强节能改造管理,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严格控制新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4、地方响应

    无锡是一座具有三千多年的江南历史名城,工业和文化并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全市上下全力推动和谐创新发展,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坚持科技自立自强,坚持产业强市不动摇,举全市之力推进太湖湾科技创新带“头号工程”建设,打造科技强市、人才强市,勇当科技创新开路先锋,形成若干世界级现代产业集群、领军企业、领先技术和自主品牌,推动数字经济、总部经济、枢纽经济发展取得突破,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科创中心,打响中国第一工商名城品牌。根据《中共无锡市委关于制定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市政府编制了《“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指出,美丽无锡建设为总抓手,充分认识提前实现碳达峰的艰巨性,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为国家总体战略,在不久的将来,势必落实到地方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中,对区域和相关行业的调控也势必给企业带来重大、深远的影响。这既给予无锡机遇和机会,也让无锡备感压力和挑战。所以作为区域的枢纽之一,无锡要积极主动融入国家战略,紧抓“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机遇,更好服务全国全省发展大局,健全区域一体化发展机制,主动融入上海大都市圈,在做强市域一体化、加快苏锡常一体化、服务全省一体化中锻长板、补短板,统筹推进城市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提升城市国际化功能品质,打造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的重要中心城市。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完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速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推进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统筹城市高品质规划建设管理,促进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相融共生,建设宜居城市、绿色城市、人文城市,创成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成为美丽中国、美丽江苏样板城市。

    作为无锡地方经济排头兵的惠山,零碳中心的意义更加非凡,是惠山区、惠山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区委《关于制定惠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区政府编制了《“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早已提出了2035年远景目标:率先基本实现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在2020年基础上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实现翻番,居民人均收入实现翻一番以上,全区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竞争力大幅跃升,人民群众过上现代化的高品质生活,高质量发展处于领跑位置,在全市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先行示范区建设中作出示范,“强富美高”新惠山展现出现代化新图景。因此,统筹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加快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成为当下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求。

    5、行业现状

    为进一步规范全国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活动,保护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各参与方合法权益,生态环境部2021年5月14日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制定了《碳排放权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和《碳排放权结算管理规则(试行)》并向社会公告,同时明确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成立前,由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承担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账户开立和运行维护等具体工作,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成立前,由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账户开立和运行维护等具体工作。

    碳排放权登记管理方面

    目前由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通过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以下简称注册登记系统)对全国碳排放权的持有、变更、清缴和注销等实施集中统一登记。注册登记系统记录的信息是判断碳排放配额归属的最终依据。重点排放单位以及符合规定的机构和个人,是全国碳排放权登记主体。注册登记机构依申请为登记主体在注册登记系统中开立登记账户,该账户用于记录全国碳排放权的持有、变更、清缴和注销等信息。登记主体可以通过注册登记系统查询碳排放配额持有数量和持有状态等信息。注册登记机构根据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和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的配额分配结果,为登记主体办理初始分配登记。注册登记机构应当根据交易机构提供的成交结果办理交易登记,根据经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认的碳排放配额清缴结果办理清缴登记。生态环境部加强对注册登记机构和注册登记活动的监督管理。(详见附件1)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方面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主体包括重点排放单位以及符合国家有关交易规则的机构和个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交易产品为碳排放配额,生态环境部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适时增加其他交易产品。碳排放权交易应当通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进行,可以采取协议转让、单向竞价或者其他符合规定的方式。目前由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账户开立和运行维护等具体工作。

    协议转让是指交易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确认成交的交易方式,包括挂牌协议交易及大宗协议交易。其中,挂牌协议交易是指交易主体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卖出或者买入挂牌申报,意向受让方或者出让方对挂牌申报进行协商并确认成交的交易方式。大宗协议交易是指交易双方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报价、询价并确认成交的交易方式。单向竞价是指交易主体向交易机构提出卖出或买入申请,交易机构发布竞价公告,多个意向受让方或者出让方按照规定报价,在约定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成交的交易方式。碳排放配额交易以“每吨二氧化碳当量价格”为计价单位,买卖申报量的最小变动计量为 1 吨二氧化碳当量,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计量为 0.01 元人民币。碳排放配额的清算交收业务,由注册登记机构根据交易机构提供的成交结果按规定办理。(详见附件2)

    3、碳排放权结算管理方面

    注册登记机构负责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的统一结算,管理交易结算资金,防范结算风险。注册登记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作为结算银行,并在结算银行开立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各交易主体的交易资金和相关款项。

    注册登记机构对各交易主体存入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的交易资金实行分账管理。注册登记机构与交易主体之间的业务资金往来,应当通过结算银行所开设的专用账户办理。注册登记机构应与结算银行签订结算协议,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等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和协议约定,保障各交易主体存入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的交易资金安全。

    交易主体应当及时核对当日结算结果,对结算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以书面形式向注册登记机构提出。交易主体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对结算结果提出异议的,视作认可结算结果。清算:是指按照确定的规则计算碳排放权和资金的应收应付数额的行为。交收:是指根据确定的清算结果,通过变更碳排放权和资金履行相关债权债务的行为。头寸:指的是银行当前所有可以运用的资金的总和,主要包括在中国人民银行的超额准备金、存放同业清算款项净额、银行存款以及现金等部分。(详见附件3)

    二、下一阶段工作:创建近零碳示范区

    根据无锡市惠山区生态环境局和无锡惠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合商定,由无锡惠山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牵头,依托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专业团队,选定合理边界,科学、合理制定创建近零碳示范区的行动方案,助力惠山区加快实现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尤其是在能源、交通、建筑和工业生产等领域的排放得到有效控制,排放总量持续减少,排放强度持续降低。开展多渠道、多层次推动近零碳示范区建设,持续完善引逼结合机制制度,淘汰高能耗落后产能,扶持低碳技术创新带动绿色低碳产品发展,提升园区碳汇能力,实施园区绿色化、循环化改造,通过持续实践和努力,最终达到江苏省创建近零碳示范区的相关指标。

    1、摸排调查

    1)与区生态环境局、中心及开发区重点企业对接,收集创建近零碳示范区工作所需相关基础资料;

    2)开展近零碳示范区创建相关讲座,普及“碳达峰、碳中和”政策背景,调动企业配合、参与碳排放情况调查工作的积极性;

    3)根据国家碳排放核算相关技术指南,对纳入企业进行碳排放调查,详调排放温室气体种类及排放量,识别园区碳排放的主要驱动因素及重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4)深入分析近零碳示范区创建的可行性,编制《示范区现状调查报告》。

    2、制定方案

    1)结合江苏省近零碳示范区建设相关指标体系及政策文件要求,评估园区各项指标现状与近零碳示范区差距;

    2)预测分析不同发展情景下园区未来碳排放趋势,从碳排放量、碳排放强度和减排潜力三个维度确定创建行动目标;

    3)根据创建行动目标,编制《近零碳示范区创建行动方案》,方案旨在指导园区进行分阶段、分行业的绿色低碳转型,为提升园区低碳竞争力提供综合规划、行动指导和监督评估。

    3、行动方案落实跟进

    1)根据《近零碳示范区创建行动方案》协助开展近零碳园区建设,逐条落实碳排放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减排措施落地;

    2)及时跟踪园区近零碳行动方案推进情况,根据企业实际提出合理化建议;

    3)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技术支撑,确保近零碳示范区顺利创建。

    4、组织验收

    1)示范区各项指标达江苏省近零碳示范区建设相关指标体系及政策文件要求后,完成《近零碳示范区创建总结报告》;

    2)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对《近零碳示范区创建总结报告》进行终期评审,评审通过后项目正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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