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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项举措!江苏推进自贸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

    时间:2022-03-23

    3月22日,江苏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江苏自贸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更大力度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持续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措施》共计17条举措,涉及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提升投资便利化水平、提升运输便利化水平、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以及提升管理服务保障水平五个方面。

    在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方面,提出促进进口贸易创新;支持发展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支持开展检测维修再制造业务,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自贸试验区统筹发展,允许自贸试验区内综合保税区企业开展本企业国内自产产品的维修,不受维修产品目录限制;提升医药产品进口便利度,支持自贸试验区依法依规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药品有关工作。

    提升投资便利化水平方面,下放港澳投资旅行社审批权限。完善国际船舶登记检验政策,用足用好自贸试验区国际船舶登记政策,完善地方配套支持政策,加快吸引集聚一批国际航行船舶在自贸试验区开展国际船舶登记。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支持自贸试验区深化工业用地供应方式改革,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优先保障自贸试验区重点产业合理用地需求等。

    提升运输便利化水平方面,提升开放通道能级,支持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与自贸试验区联动开放,用足用好第五航权,优化布局国际客运货运航线网络,提升至北美、欧洲、亚洲三大市场的国际航空货运能力,建设国际集拼中心,发展枢纽中转业务,打造集货物空中运输、口岸通关、区域分拨和本地配送等功能于一体、衔接紧密、运行高效的航空物流体系,加快建设高水平临空经济示范区。支持连云港花果山机场口岸扩大开放,适时申请开放第五航权。此外,加快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探索赋予多式联运单证物权凭证功能;提高航运管理服务效率等。

    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方面,促进资金跨境流动,加快推进已获批的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非金融企业外债便利化额度、非金融企业外债登记管理改革、信贷资产跨境转让、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等试点落地,结合自贸试验区实际需求进一步争取国家支持开展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试点。此外,开展融资租赁公司外债便利化试点;发展大宗商品期货业务;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等。

    此外,《措施》还提出提升管理服务保障水平。开展网络游戏属地管理试点,实施好国产网络游戏属地管理试点工作,支持苏州片区建设游戏企业服务中心,为游戏企业提供优质审核服务。完善仲裁司法审查,加强对境外仲裁机构在自贸试验区设立的仲裁业务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以及临时仲裁等,进行司法审查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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