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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索长三角省际产业合作园区共建新路径

    时间:2022-02-09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沪苏浙城市结对合作帮扶皖北城市实施方案》,提出共建省际产业合作园区,探索创新模式机制,积极推进产业转移与承接。近年来,安徽各类产业合作共建园区蓬勃发展,有力推进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但是,顶层设计不完善、利益共享机制不健全、市场化运作不足、自我生长能力欠缺等问题,制约了安徽产业合作园区进一步发展。安徽可探索园区合伙人发展路径,因地制宜采取多样化管理模式,破解发展瓶颈,促进产业合作园区共建取得新突破。

    充分吸纳合作伙伴,提升产业高质量发展能力。根据合作园区产业发展需求,有针对性地吸纳伙伴园区、龙头企业、研发机构、基金和商协会等各类园区合伙人,各扬所长共建合作园区。先进园区发挥战略引导作用,牵头联合编制合作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充分汲取先进园区发展经验和对产业、市场的把握能力,科学确定适宜的主导产业,做好产业的无缝衔接和有序承接,精准嵌入先进园区的产业体系。龙头企业发挥带动作用,围绕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推动资本、人才、创新、产业等各类高端要素集聚,以龙头企业技术需求打造创新链,精准匹配高校、科研机构落地,共同打造特色鲜明并拥有自主可控核心技术、在全国乃至全球形成引领的产业地标。培育金融机构战略合作伙伴,引导金融机构建立园区整体风险观,在整体风险可控前提下,释放更多中长期信贷资金,降低园区企业融资成本。与风险投资机构、双创孵化器等共同设立投资基金或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企业和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力度。充分利用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为各园区、企业提供产业研究、政策制定、规划咨询、市场拓展等服务,形成由跨国公司与中小企业、初创企业、研究机构和服务型企业紧密融合的创新型产业生态系统。

    发挥互补共享优势,提升资源要素配置能力。整合各类园区合伙人产业资源,发挥规模性效益,推动产业链条互补、管理经验共享、品牌价值协同,形成持续竞争优势,实现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加强创新资源开放共享,依托两地优秀研发型企业和研发机构,搭建包括科技研发、成果孵化、产业化制造、技术服务在内的一站式公共技术平台,探索科创“反向飞地”,促进两地企业之间合作创新,共建创新生态系统。整合招商团队资源,积极借鉴先进园区招商经验,吸纳龙头企业、金融机构等产业链人脉资源等信息,共同组建“两地园区+龙头+机构”的专业团队和招商体系。加强干部交流,积极促成合作园区干部到先进园区挂职、先进园区优秀外派干部就地提拔任用等干部任用机制。

    建立稳定伙伴关系,提升园区综合治理能力。明确合伙人决策参与权,制定园区合伙人章程,完善合伙人参与园区重大事项决策机制,明晰合伙人决策投票权。提升现代治理能力,积极引入理事会、监事会、董事会等现代管理制度和专业化管理运营团队,实现园区重大事项决策和日常管理运营分离,合理运用市场力量激发合作共建积极性。增强品牌建设能力,发挥先进园区品牌核心资源效益,支持合作园区按照同品质标准、同品牌运营模式,建设先进园区的“兄弟园区”,实现合作园区协同发展。增强项目管理能力,完善与项目转出地配合机制,积极做好产业转移项目落地前后的跟踪服务和长效服务机制,及时解决转移企业“水土不服”症状,帮助企业行稳致远。增强制度创新能力,积极学习先进园区改革经验和创新意识,主动探索合作发展新思路,勇于尝试合作发展新机制。

    细化共享分担机制,提升市场化运营能力。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主导、市场化运作原则,灵活选择园区运营模式。鼓励园区合伙人组建联合投资运营公司,承接原管委会开发和管理职能,形成“资本合作+产业招商+服务运营”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收益按股份分红。探索开发区财税收入地方存留部分分成机制,建立双方政府均能获利、园区发展留存一定比例的三方共赢的税制。探索跨区域经济核算机制,允许产业转移企业的产值、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等指标在一定年份内仍归原归属地核算。建立长效环境污染治理机制,推动园区合作伙伴共同承担产业污染治理责任,对合作园区污染物排放和能源消耗量指标优先予以调剂。完善优惠政策联动机制,推动先进地区对转移至合作园区企业保留“同城待遇”,仍可享受当地人才、项目、金融等政策,并为园区高层次人才提供子女入学、医疗服务等便利。

专家讲堂
  • 深化改革推进开放创新 加快构建双循环经济体系 重塑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 “两新一重”协同推进,助力中国经济行稳致远

  • 关于提升园区项目建设配套服务水平的调研报告

  • 应对全球产业链结构性重构的五大举措

  • 稳步推进新基建须做到“五个结合”

  • 怎样界定新基建概念:最大特点是市场化投资

  • 区域发展为什么要因地制宜?来自开发区整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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