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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化环境还需从放管服着力

    时间:2021-12-22

    “中国要实现现代化,改革开放是必由之路。我们将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对待,健全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体系,让中国长期成为具有强大吸引力的投资目的地。”在日前举行的“全球首席执行官委员会”对话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再次向众多外企发出邀请:欢迎各国企业继续扩大对华投资,深化各领域合作,实现共同发展。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持久的生产力和竞争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也是中国持续追求的目标。在12月月初召开的外商投资企业座谈会上,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强调,要优化审批服务,加大用地、用电、用工等生产要素保障,进一步放宽外资市场准入、严格落实“非禁即入”,支持外资项目更好落地。要主动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打造更好的营商环境,做好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要充分发挥各类外资工作机制的作用,积极回应外资企业关切,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

    目前,中国营商环境全球排名第31位,已连续两年跻身全球优化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十大经济体。排名持续提升是中国营商环境改善的最好体现。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均把优化营商环境放在了重要位置,不断推进营商体制和机制的创新,以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同时,各级政府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指标体系,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借鉴世界银行的衡量标准来优化营商环境的指标体系、统计体系、政策体系和政绩考核体系。不仅如此,中国还不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工作,全力营造“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快、服务水平最优”的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今年发布的《中国营商环境指数蓝皮书(2021)》显示,73%的受访外资企业均已经或计划于今年在中国加大投资力度,大半受访企业表示在2021年将进行扩员和扩张计划,同时没有任何受访企业表示要撤离中国市场。

    10月底,《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正式对外发布,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和深圳成为中国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的六个城市,此举再次凸显了中国促进营商环境迈向更高水平的决心和信心。

    在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党委书记余淼杰看来,优化营商环境,既要健全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又要维护创建公平竞争秩序,更要寓服务于监管。

     “优化营商环境要做好’放’的工作。’放’的重点在于健全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的机制,更好地支持市场主体的创新发展。对制造业和服务业领域的外资企业,允许其享受市场准入前国民待遇,建立起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并逐步缩短负面清单种类和数目。”余淼杰表示,“管”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保证保障,其重点在于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监管,维护创建公平竞争秩序。加强监管需打破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机会,依法保护好企业的合法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更要做好’服’的工作。”余淼杰认为,这不仅要持续提升投资便利化和建设便利度,继续拓展企业开办“一网通”业务范围,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改革,争取开展工程联合验收“一口受理”等,还要大力提升跨境贸易自由化水平,继续大力推进贸易自由试验区建设,深化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并在内地拥有“双机场”的条件比较成熟的城市考虑设立自由贸易空港试验区。同时,中国可探索建立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制度,支持开展国际航运相关配套服务,提高国际航运综合服务能力,提升综合国际竞争力。做好人才服务管理工作,大力引进“高精尖缺”国际人才,为国际人才安家落户、创业发展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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