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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报告2021》发布 自贸试验区:“新”火相传 红利凸显

    时间:2021-11-02

    中国商务新闻网 在近日召开的第二届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论坛上,商务部研究院发布了《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报告2021》。《报告》系统梳理总结了2020年中国自贸试验区建设进程和成果,包括综合发展篇、制度创新篇和年度专题篇(服务新发展格局),同时收录了2020年复制推广的37项改革试点经验、2020年自贸试验区大事记等附件。

    综合发展成效凸显

    《报告》指出,截至目前,中国已批准设立六批共21家自贸试验区,自贸试验片区达到67个,推动自贸试验区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进行改革创新的实践和探索。

    同时,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各自贸试验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前五批18家自贸试验区实现进出口总额4.7万亿元,以不到全国4‰的国土面积实现了全国14.7%的外贸规模;自贸试验区实际使用外资1763.8亿元,新设外资企业6472家,占全国比重分别为17.6%和16.8%。

    此外,各自贸试验区进一步对标国际经贸新规则,进一步提升产业赋能能力,进一步服务国家战略,充分释放了制度创新红利,为中国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奠定了良好基础。

    制度创新持续突破

    《报告》显示,2020年,各自贸试验区继续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持续开展首创性、差异化探索,丰富制度供给,在投资、贸易、金融、事中事后监管等领域深化改革探索,破解深层次矛盾和结构性问题,围绕产业发展、要素保障以及各自所承担的差别化试点任务,形成了众多创新性强、集成度高、特色鲜明的制度创新成果。

    在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方面,各自贸试验区推动并联化、在线化、精简化和标准化;在贸易便利化方面,自贸试验区创新贸易运输方式、创新通关监管模式、创新贸易平台功能以及创新贸易业态模式;在金融开放创新方面,自贸试验区探索开放条件下金融监管新模式、金融开放创新的落地实施路径、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新业态、跨境金融服务新模式;在事中事后监管方面,自贸试验区集聚事中事后监管合力、明确事中事后监管标准、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模式以及提升事中事后监管管理能级;在产业链开放发展方面,自贸试验区降低研发环节成本、集聚生产环节动能、提升贸易环节效率、拓展对外投资空间以及夯实保障环节基础;在要素资源保障服务方面,自贸试验区创新土地管理模式、人才服务模式、知识产权保障模式、技术服务模式;在差别化任务探索方面,自贸试验区主要总结了在沿边开放发展、国资国企改革、陆上贸易新规则等领域的探索试验。

    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报告》提到,自贸试验区作为当前中国高水平的开放平台,承担着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使命。2020年,各自贸试验区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战略方向,扭住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推动生产、流通、消费更多依托国内市场,提升供给体系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为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探索了经验。同时,自贸试验区持续提升国际合作水平,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多元化的开放合作格局,更加紧密联系世界经济,为中国拓展双循环空间提供了支撑。

    《报告》同时建议,未来,自贸试验区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以制度创新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不断加大对外开放压力测试力度,集聚国内国际高端资源要素,推进产业链供应链开放发展,加快将自身打造成为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枢纽,为中国构建新发展格局贡献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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